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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负责对区(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区(市)国土资源部门的领导班子及相应职级的人员。
(十四)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枣庄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zzgtzy.gov.cn,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
(十二)负责基础测绘、市界线测绘、市内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全市测绘标志的保护工作。
(十)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承担城市地质、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省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重大专项土地调查,指导区(市)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发证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工作,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枣庄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zzgtzy.gov.cn,省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范、办法;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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