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综合大楼
(十一)承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泉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负责全市系统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七)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法负责化妆品有关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qzfda.gov.cn,实施药品经营企业资格认定制毒,参与管理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负责中药材市场监管工作;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相关工作;负责药品违法广告的检测。
(三)负责中药、民族药监管工作,协助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参与初审新药、仿制药品、中药品种保护、新药临床试验的现场核查工作;负责医院制剂注册申请的受理、初审和现场核查。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法律、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qzf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