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省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6.市政府部门、市(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泰州市审计局官网资金的财务收支。
4.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2.市(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泰州市审计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主管全市的审计工作,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