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组织突发重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地方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省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指标,负责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排污总量核定,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关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网站,网址:www.hljdep.gov.cn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建立健全省级相关环境保护制度。拟订环境保护地方法规,政府规章,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参与拟订全省主体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环境。欢迎阅读下一条信息。西洞庭管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