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市,县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省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