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74-87523314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七)负责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组织专项审计调查。
(五)负责对直接审计的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鄞州审计局,http://www.yzsj.gov.cn,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审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鄞州审计局官网:http://www.yz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