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制订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 3.协调组织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4.组织整合食品监管资源,协调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信用,信息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含保健品,化妆品,下同)安全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成员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