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4228-1号市政府行政大厅南侧
十四、负责接待处理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提出的信访案件。
十二、依法监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展利用,监督管理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和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
十、依照环境保护法规,负责全市的排污费征收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各种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及污染案件纠纷仲裁监测,提供科学数据和法律依据。
六、负责对全市有污染的单位和业户执行环境保护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延吉市环保局,http://www.yjhb.gov.cn,检查,对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申报及 “三同时 ”项目的审查验收。
二、组织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在颁布后监督执行。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延吉市环保局官网:http://www.yjh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