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433-2268006
八、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负责对机动车带泥上路、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监察、处罚。
四、负责对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监察、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http://www.yjzfj.gov.cn,处罚。
二、负责对未经批准的拆改房屋结构,改变建筑造型,下挖室内地面等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监察、处罚。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网:http://www.yjzf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