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执法监督:0458-390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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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一、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和综合防治。
九、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开展主要河流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行政区划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开展水库、伊春市水务局,http://www.ycsswj.gov.cn,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七、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
五、按照国家和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包括空中水、伊春市水务局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行政区划的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要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市水文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水利方针政策、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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