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45000
(十三)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承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服务。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及经纪活动。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黄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ahaic-hsh.gov.cn,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黄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www.ahaic-hs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