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指导全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八)负责拟订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政策、规划和计划,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szwsj.gov.cn,负责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促进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发动全社会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和全民健康促进工作。
(五)组织拟订并实施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推动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过渡。 (六)综合管理和监督全市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指导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免疫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经省卫生厅授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卫生、中医药、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四)新增的职责 增加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szw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