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632-5512066
通讯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中路499号
(十二)组织开展全市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推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广科技成果;负责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和职工培训教育工作。
(十)管理国家、省、枣庄市和滕州市财政拨给的地质勘查经费、耕地开垦经费和其他经费;按规定做好矿产资源、土地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的有关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查、审批登记工作;依法合理划定矿界,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官网管理全市地质勘查成果;审查监督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土地资源、土地市场管理和市政府收回、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办法;按规定审核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四)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的具体办法,实施农地用途管制,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并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二)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审核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国务院、省政府、枣庄市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滕州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于2002年1月,是在原滕州市土地管理局、滕州市地质矿产局的基础上合并组建的政府序列一级局,主要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2005年7月,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完成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由滕州市水务局划入,形成了目前执行土地、矿产、测绘三部法律,履行土地、矿产、测绘管理职能的工作格局。全市21个镇(街)设国土资源所,市经济开发区设国土资源分局,均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市局机关现设10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规划科、法规监察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储量科;5个事业单位(其中正科级2个,副科级2个),分别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正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正科)、市地租征收处(副科)、市土地整理中心(副科)和市测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