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061000
监督电话:3041472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指导和监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
(九)监督检验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负责医疗器械监督抽样;监督管理医疗用__、麻醉药品、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czfda.gov.cn,__、__、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药源性__。
(七)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四)承担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按规定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 (五)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
(一)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全市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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