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电话:0797 mdash;8223497
单位名称: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十一)依法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九)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各类市场交易行为(包括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等特殊交易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与监督。
(五)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三)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承担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gz315.gov.cn,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一)对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人财物和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
赣州市工商局机关内设行政科室和事业单位为22个。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政研法规科、监察室、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打击传销办公室)、商标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机关党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广告协会办公室、商标协会办公室、信息中心、培训中心。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www.gz315.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