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电话(Tel):(86)010-6403.202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
(九)规划、指导本市文物和博物馆领域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科学研究及交流、文物科学保护工作。
(七)依法负责本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承担文物和博物馆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
(五)负责管理本市民间收藏文物及其流通活动;培育、引导和扶持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三)指导本市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鉴定、登记、借用、北京市文物局,http://www.bjww.gov.cn,调拨和交换的管理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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