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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建立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根据授权通过法定程序对有关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奖惩。
(五)研究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评价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条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ntgzw.gov.cn,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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