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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48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经济师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20名(9正、11副)。
(十)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确定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并指导实施。
(六)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制订行业技术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http://www.nmggrain.gov.cn,推进全区粮食流通科技进步和新技术推广;研究拟订自治区粮油质量管理办法和地方质量标准;负责相关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起草全区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贯彻执行。
(二)拟订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自治区粮食局主要职能职责为:
(二)加强对粮食(含食用油,下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自治区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对粮食购销的指导协调,提高自治区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一、职能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官网:http://www.nmggrai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