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开发工作规划和综合性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博士后和来金工作专家,留学人员的综合管理;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合理配置就业工作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制定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负责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促进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