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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负责对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有线网络规划建设进行指导、协调;对全市卫星和广播电视设施进行管理。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负责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和文物保护工作。
(十三)拟订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发展规划,鞍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http://www.aswhj.gov.cn,指导扶持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协调、规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九)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七)拟订全市文化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并实施文化设施建设工作。
(五)负责监管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制作、出版、复制、发行,鞍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查处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三)负责全市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研究与生产,促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组织精品剧目的创作、排演,承办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一)贯彻党和国家及省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和文物的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鞍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http://www.aswh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