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和原市建设局的城市客运管理职责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稽征管理职责优化布局,促进道路,水路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科学,有效衔接,切实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促进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标准,规范性文件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及相关业务,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及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等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港政,航政,运政管理工作水上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开展全市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的合作与交流。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