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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依法实施工伤保险监督管理,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和劳动保护工作,按照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津贴、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nlrs.gov.cn,福利和离休退休政策的实施;指导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组织实施。
(七)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负责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海内外留学人才;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实施专业技术执(职)业资格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公共知识继续教育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推进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五)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工作;综合管理县政府行政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承办政府任免有关事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建立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开发和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nlr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