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www.nmgat.gov.cn,自治区公安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盟市设公安局,市辖区设公安分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各县(市,旗)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县(市,区,旗)公安(分)局下设公安派出所,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管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自治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