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编制全县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 划,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各种专项建设基金;指导监督政策性贷款,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 项目,境外投资项目;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安排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按照分工参与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提出 相关政策建议;编制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预案,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和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崛起政策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经济强镇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 负责联系开发区的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规划,计划;组织,协调,处理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编制服务业,重点区域性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储备的建议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 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国土资源整治,开发利用和 保护的政策建议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
12.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