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37011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指导各县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理资质审查,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动态监控;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审批、验收备案。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管理;参与核定廉租房租金标准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指导价格;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十二)管理城市公用事业。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www.lajs.gov.cn,燃气的行业管理;管理市政设施、市区防汛排涝;管理城市园林和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
(十)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规划和建设。
(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设备安全、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建筑构配件生产、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检测试验等企事业单位资质、资格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拟订建筑领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经济定额,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制定地方价格估价表,组织发布造价信息;对全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进行管理和重点工程项目的预算审查;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四)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六安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www.lajs.gov.cn,修订、报批,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的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土地规划、区域规划;承担对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http://www.la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