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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组织指导实施全民环境教育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制定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七)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http://www.mdjepb.gov.cn,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五)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规定负责对市管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工作。
(三)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指标,负责国、省、市控重点污染源排污总量核定;督查、督办、核查县(市)、区及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市环境保护地方法规、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参与拟订全市主体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官网:http://www.mdj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