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察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的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区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全面负责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监察厅,市委,市政府,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有关条例或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委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负责调查处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调查全区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
党纪中的有关问题,拟定相应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
的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起草行政监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定,井负责监督实施;了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制定有关文件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履行区政府纠风办职责,指导全区纠正行业不正之
风,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会同区直各部门,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和监察室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区纪委,区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的纪检组,监察室的领导干部职务的任免;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市纪委,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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