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十一)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水利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工作。负责城市防洪工作,对骨干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及引江调水工作。
(七)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南通水利局,http://www.ntwater.gov.cn,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监督实施,监测江河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并参与水环境保护。
(三)负责市水利建设资金的计划、使用、南通水利局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市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水利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取消归口管理全市水利经济工作。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南通水利局官网:http://www.ntwate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