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5,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市长,副市长,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