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负责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报送、提供发展动态和信息。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http://www.shfg.gov.cn,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种房产权属纠纷。
十、负责居住类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推进旧区改造项目;负责优秀历史筑的保护管理工作;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负责直管公房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和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及宗教房产代经管理;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建成住宅的功能完善工作。
八、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本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组织、拟订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按权限负责房地产业相关的开发经营行为、交易行为、交易资金监管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以及房地产开发、估价、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经纪相关的行政管理。
六、负责本市住宅质量和性能管理;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许可审批;对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审核发证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同市有关部门对住宅开发企业、工程监理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或备案。
四、负责编制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竣工及配套设施等发展规划,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本市住宅设计标准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等进行编制和调整,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和住房产业发展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http://www.shf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