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指导和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对被授权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十)指导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人才队伍建设;受委托组织实施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行业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八)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和出版物 “扫黄打非 ”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全市演艺、太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http://www.tywh.gov.cn,图书、音像、印刷、复制、网络游戏等文化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指导县(市、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六)依法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报刊、网络宣传工作;依法对市属出版单位和出版物印刷发行单位实施管理,审读报刊、内资等出版物并进行评价;组织实施对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监听监看。
(四)负责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以及群众艺术馆、太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事业和社会文化社团等公益类事业机构,积极组织实施体制改革;指导开展群众性业余文化工作;对全市文化艺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实施归口管理;监督指导重点公益文化设施建设;协调市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
(二)规划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事业科技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技术标准;指导本系统的科研开发、科研成果的推广运用和重大技术项目建设。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太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http://www.tyw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