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93-8307193 8307194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负责水利方面的科技和涉外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九)主管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工作。
(七)组织编制、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以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国家和部省颁发的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实施。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市间的水事纠纷。
(三)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上饶市水利局,http://www.srsl.gov.cn,制定水利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办法;组织制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上饶市水利局官网:http://www.srs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