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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办地委、行署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全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七)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依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
(五)组织落实耕地保护和鼓励土地复垦等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酒泉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三)监督检查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或参与调处跨县(市)及有重大影响的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酒泉市国土资源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组织实施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组织制定全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