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承担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利用和推广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全市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并监督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参与村镇规划工作。
(六)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www.jmjs.gov.cn,管理和指导工作;配合文物管理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区建设、管理等工作;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和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行政执法;指导、检查、督促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城市 “绿线 ”管理和组织实施城区全民义务植树。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国家、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制定城乡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管理;监督并参与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负责管理全市建筑、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市政公用、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行业市场准入。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监督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建设规划。
二、主要职责
(六)加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执法监管职责。
(四)将原市建委其他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将原市建委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客运公用事业附加费征收管理事项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http://www.jm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