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协调,监督的职责;加强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环境监管以及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职责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衡阳市环境保护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市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定量考核工作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市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标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提出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环保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等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电话:0734-2892828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