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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3.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1. 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9. 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江河、重庆市水利局,http://www.cqwater.gov.cn,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大中型或跨区县(自 治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7. 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按有关规定监管水利国有资产;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市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5. 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3.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区县(自治县、重庆市水利局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其它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重庆市水资源公报;主管全市水文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议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重庆市水利局官网:http://www.cqwate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