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562400
(十二)承担州人民政府和省环保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拟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产品技术标准。
(八)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和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黔西南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官网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二)负责重特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黔西南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牵头调查处理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县、乡两级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全州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取消已由州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黔西南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根据《__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委〔2010〕15号)和黔西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州直各部门“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机编字〔2010〕1号)文件精神,设立州环境保护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