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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承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全市参与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执行中、省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全市的履约工作。
(九)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执行中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定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负责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五)承担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定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负责落实全市减排目标任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各县(市、区)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负责建立健全市级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基本制度和法律规定。拟定全市地方性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