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437100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二)指导全市环境保护队伍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业务培训;协助县(市、区)党委做好环保部门领导干部的双重管理工作。
(十)管理全市环境监测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管理本市环境监测网络,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指导环境监测站的计量认证和质量保证工作。
(八)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全市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 “三同时 ”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废水、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录,负责全市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
(二)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管理全市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城区改造规划中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咸宁市环境保护局机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