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官网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3.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权限内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
2.将环境标志认证、资质认可、草拟行业标准、行规行约制定、行业评比、业务咨询、等级评定、公信证明、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行业领域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等工作逐步交给社会组织。
(三)划出和转移的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3.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
1.统筹协调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
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职责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