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29-38158518
邮编:713100
(六)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本辖区环境监测和环境科学研究工作,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对自然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评价和**,拟定本辖区环境规划和年度计划;
兴平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
兴平市环境保护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兴平市环境保护局成立于1997年元月,现有职工112人。是咸阳地区最早成立的县级环保机构,根据省市有关从2002年3月起县级环保局实行上划一级管理的规定,目前兴平市环境保护局为咸阳市环保局与兴平市人民政府双管部门,是兴平地区唯一行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能的正科级行政机构。所辖基层事业单位有 “环境监测站 ”、 “兴平市环境监察大队 ”(原环境监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