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536000
(十三)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本辖区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有关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九)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七)指导、协调、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官网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组织实施北海生态建设工作。
(五)承担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官网,按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编制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发排污许可证,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承担环境统计,协调、组织实施污染源普查工作。
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北海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依法监督实施;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计划,参与本辖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本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