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依法行使国家劳动监督检查权。
(十五)拟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承担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调整劳动关系和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fxrlbz.gov.cn,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监督实施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县企业劳动模范。 .
(十一)指导全县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劳动力市场行为、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制定职业介绍的管理效规则。
(九)贯彻执行军队军官安置政策;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和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各项政策法规。
(七)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厂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人才流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负责全县人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办法的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五)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乡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与管理;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讦定工作,椎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审验、核发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依法对全县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励、纪律、职务升降、任免、培训、车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实施综合管理。承担县政府管理的国家公务员任免、奖惩、考核、培训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事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fxrlbz.gov.cn,政策及法规。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适应本县的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fxrlb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