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 一、负责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并管理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项目测绘;组织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 息社会化服务;负责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负责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资料汇交;监督管理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 统;管理和保护测绘标志;监督执行测绘行业标准化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地图市场;协助省、霍邱县国土资源局,http://www.hqgt.gov.cn,市级测绘主管部门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和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 表示。
九、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进行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发展战略研究;依法管理并实施全县矿产资源预申请工作;组织全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工作;负责小矿地质储量审批及认定工作。
七、负责全县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和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负责国有土地划拔用地目 录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拔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流转管理;组织制定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审核评估机 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政、地籍工作,霍邱县国土资源局制定、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和实施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及证书查验等工作。
三、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具体措施;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霍邱县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hqg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