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负责管理部分县(市)区农村电气化工作:研究制定农电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农电企业经营、安全生产及队伍建设实行监督、管理;利用农电发展基金和专项基金,有计划地建设农网骨干工程。
(十三)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和城市防洪工作,邯郸市水利局,http://www.hd-water.gov.cn,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一)负责全市水利系统水电站、农村水电电气化、小电网的建设。生产和行业管理。
(九)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乡供水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申报、审批;组织重点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主管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问和县(市)区际间水事纠纷。
(三)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邯郸市水利局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一)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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