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415-2128070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技术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有关环境保护项目利用外资工作;监督有毒化学品和废弃物进出口。
8、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工作;实施国家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监督全市各级监测站定期进行质量认证;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丹东市环保局,http://www.ddepb.gov.cn,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
6、监督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
4、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管理鸭绿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负责农村环境保护;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保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类规划、年度计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丹东市环保局官网:http://www.dd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