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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负责县环保部门领导干部的双重管理工作。
(十)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核安全管理工作;对相关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六)组织、监督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定市级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监督本辖区执行国家公布应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推动清洁生产实施工作;负责市内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和指导市内各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及生态农业建设。
(四)指导和协调解决本辖区以及跨县、区的重大环境问题;依法调查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和协调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保执法检查活动。
(二)组织实施各种污染的防治法规和规章;负责辖区内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是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柳州市环境保护局,http://www.lzepb.gov.cn,依法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官网:http://www.lz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