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负责建设系统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十)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建筑市场各责任主体行为;负责对建设工程执行国家、省法律、法规、行业强制性规范标准条文执行情况的稽查工作。
(八)拟订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与管理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六)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滁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www.ahczcjw.gov.cn,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四)管理全市建设活动;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和装饰工程(不包括住宅室内装修)等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全市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和规章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二)负责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全市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参与我市城镇体系建设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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