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九)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及重大环保科研成果、环保新技术交流与推广。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发展。
(七)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湘潭市环境保护局,http://www.xthb.gov.cn,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负责核与辐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移审核,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监督管理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核。负责电磁辐射的监督管理及电磁辐射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制定辖区内水体、大气、土壤、噪声、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政府、省环保厅相关法规、规章、政策和制度,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章、政策并监督实施。湘潭市环境保护局,http://www.xthb.gov.cn,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及生态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水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官网:http://www.xth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