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2、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县级环保部门领导干部实行以县级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0、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指导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8、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漯河市环境保护局,http://www.lhhbj.gov.cn,省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组织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公报。
4、监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2、参与制订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内容;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环境功能区划。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官网:http://www.lhhbj.gov.cn